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蘇經貿環資〔2008〕829號
各市經貿委(經委)、有關市建設局、墻改辦,有關試點縣(市)墻改辦:
“十五”以來,我省的“禁實限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提前完成國家第一批第二批大中城市“禁實”的同時,率先把“禁實”工作向鄉鎮推進。目前,全省已有90%的鄉鎮完成了“禁實”任務。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我省的“禁實限粘”工作向縱深推進,實現限制使用粘土磚向禁止使用粘土磚的轉變。經研究,決定在部分城市城區開展“禁止使用粘土磚”(以下簡稱“禁粘”)試點工作。經各市推薦并篩選,徐州新城區等33個單位為2008—2010年“禁粘”試點城區,現予以公布。并就“禁粘”試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提高對開展“禁粘”工作的認識
我省人多地少,能源資源匱乏,環境承載能力低,人均耕地只有0.98畝,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65%。生產粘土磚需要消耗大量的粘土資源,挖毀大量耕地。雖然我省的“禁實”工作走在全國前列,但是粘土制品所占的比例還比較高,粘土空心磚的產量還占墻體材料生產總量的43%。進一步拓寬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應用空間,不僅不用或少用粘土資源,有效降低建筑能耗,還可以大量利用各類工業固體廢棄物、城市垃圾、建筑渣土等固體廢物,改善和保護環境,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措施。
各地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禁粘”的重要意義,積極做好“禁粘”試點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有效措施
列入“禁粘”試點城區的各級有關市區,要把“禁粘”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根據“禁粘”的具體要求,明確“禁粘”的分階段目標,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禁粘”政策措施;要鼓勵新墻材企業的發展,扶持上檔次、上規模、技術含量高的非粘土新墻材生產企業,全面淘汰粘土類磚瓦企業。確保新墻材品種和產量能基本滿足本地區建筑工程的“禁粘”需求。
各級墻改辦主管部門和墻改辦,要做好“禁粘”的服務協調工作,加強對“禁粘”工作的指導、督查,對“禁粘”范圍內的所有建筑工程,實行跟蹤監督,定期檢查;要積極做好“禁粘”工作的宣傳,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禁粘”目標。
三、強化目標考核和管理
省墻改辦要做好“禁粘”工作的業務指導,采取走訪、調研等方式,及時發現并幫助解決各地在“禁粘”工作中存在問題和矛盾,爭取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把“禁粘”工作在全省范圍內展開。
省經貿委將根據各“禁粘”試點城區的工作進度,按照“禁粘”的標準和考核內容,每年組織一次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單位將予以公布表彰,并在政策上給予一定的支持。
附件:2008—2010年“禁粘”試點城區名單
2008年10月13日
主題詞:經濟管理 墻體材料 試點 通知
抄送:有關市、縣(市)人民政府
江蘇省經貿委辦公室 2008年10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