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墻材認定申報工作中,有部分企業將新墻材認定申報資料與資源綜合認定申報資料混淆,以致新墻材產品名稱必須與產品標準、生產原料、生產工藝設備和型式檢驗報告不相一致,致使申報材料退回。 有關新墻材認定申請表填報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表第一頁【申請確認產品】中的產品名稱必須與產品執行標準、主要生產原料、生產工藝設備和型式檢驗報告相一致。 1、其中產品名稱、規格品種應符合執行標準要求,建議按照強度、密度等劃分品種規格; 2、其中型式檢驗報告編號,原則要求為“委托抽檢”或質量監督、行業部門統檢或抽查的型式檢驗報告。報告依據產品標準必須在有效期內。報告出具單位為市級及以上質量檢驗機構。 3、其中主要生產原料應符合產品執行標準。有多種產品的企業在申請表中,根據產品名稱和主要原材料情況,分別填寫主要原材料百分比。(申請表在網站有更新下載) 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不是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請根據企業生產實際情況填報生產原材料。不是綜合利用產品不需要提供利廢摻量報告。 二、申請表第一頁【生產能力】中,省產業導向政策中規定了限制和淘汰類,企業產品生產能力只要不屬于限制和淘汰類的都符合要求,都可以申報。同一設備的不同產品品種可以折算合并填寫。 自然養護的,必須要有足夠的場地和設施,并在申報材料的“生產工藝和規模”中的廠房布置示意圖中標明。采用人工養護等屬于鼓勵方向的,現場考核給予加分; 三、申請表第三頁【法定機構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結果】中,檢驗類別按照下面備注填寫“監督抽查、統檢、和定期抽查”,不一定是型式檢驗報告,只要是近兩年的監督檢查結果都可以。報告出具單位為縣、區及以上的質量檢驗機構。報告委托單位原則上是質量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及墻改管理機構。 四、申報材料第四項【企業組織生產的執行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組織生產的,請附相關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應附經過當地質量監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執行標準。 五、申報材料第七項【新建企業各類廢棄物排放符合環保要求的證明】,“新建”是指近兩年內的。環評報告或證明都可以。 六、申報材料第八項【產品說明書】,應盡可能包括產品商標或標識或代碼,產品的建筑設計構造圖集、施工規程等標準號(只要有標準號即可),產品合格證另附。 七、各省轄市在現場考核時,要認真核實企業申報材料,按照現場考核標準評分。 八、過渡期內,外地企業可通過在本省已經備案或確認的墻改辦向省墻改辦申報,現場考核由省墻改辦安排。 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可以憑新型墻體材料認定證書辦理增值稅減半征收;資源綜合利用的特定建材產品,憑江蘇省資源綜合利用證書辦理免征增值稅。 |